摩登大道一审胜诉 律师:受损投资者仍可报名参与维权
2023-03-16 17: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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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长帆 编|深海

日前,部分投资者诉摩登大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收到了广东中院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

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8年4月12日至2020年1月9日期间买入ST摩登,并在2020年1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达Finance”(雷助码:01)报名参与。

此前在2020年3月31日,摩登大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2年1月17日,摩登大道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林永飞作为摩登大道时任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全面负责摩登大道的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事宜。林永飞组织指使相关人员以摩登大道及其子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并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至控股股东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提供担保,也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相关情况,并签字保证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林永飞除依据上述身份实施违法行为外,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存在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对摩登大道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二、对林永飞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40万元罚款;三、对高管翁武强、刘文焱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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